江西省煤炭集团云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 职工安置方案

江西省煤炭集团云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 职工安置方案

公开时间:2022-12-22 公 开 人:江西省煤炭集团云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3587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江西省煤炭集团云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强制清算案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性质

1、企业名称:江西省煤炭集团云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控股企业

3、2021年7月20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江西省煤炭集团云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煤云南矿业公司”)强制清算,并指定昆明天义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江煤云南矿业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二)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20日江煤云南矿业公司现有职工基本情况如下:公司职工共7人,分别为:张传扬、朱汉江、唐晓玉、韩强、姚梅生、徐光辉、付昌安。其中付昌安符合法定退休年龄。

二、职工安置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安置职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方式

1、张传扬、朱汉江、唐晓玉、韩强、姚梅生、徐光辉六位职工安置方式:

1)因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愿意继续留用上述六位职工并安排工作岗位,故清算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发至2023年1月31日。

2、付昌安同志在清算期间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终止与江煤炭云南矿业公司劳动合同关系,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3、江煤云南矿业公司无拖欠社保各项费用。

四、相关问题处理:

清算组协助江煤贵州矿业在2022年12月31日内为职工办理完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附件

江煤云南公司职工安置方案.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