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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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3-27 公 开 人:广州合国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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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唐微、覃煜炼、杨剑、方健宇、范宇、井青青、邓俊斌、李彩丽、陈明、林彬、任重、王润康、钟国标、叶智华、王英、蒋雯洁、周晓玲、王正明、余骏、黄上尚: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231127日作出(2023)01清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蒂维普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对广州合国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依法作出(2024)0106强清2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合国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人为张旭生。

清算组成立后,被清算企业将由清算组接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阁下应向清算组移交印章、证照、账簿、资产、文书等资料,配合清算组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禁止未经清算组同意,私自处置公司财产、偿还债务、签订合同等损害公司的行为。

现发出通知函,请阁下收到本函后3日内与清算组成员管康杰律师(联系电话:18074701206;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4601单元)取得联系,确定接管事宜,如阁下无上述资料,请书面回函予以说明。

特此通知!

 

广州合国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2024327         

 

 

 

附件一:(2023)01清申18《民事裁定书》

附件二:(2024)0106强清2《指定清算组决定书》


附件

(2023)粤0106 清申18号受理裁定(合国).pdf 下载
(2024)粤0106强清2号指定清算(合国).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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