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05-08 公 开 人: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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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220F33A966485E2FB922FD1E931EFA28 联系方式: 13981752908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5-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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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长居房地产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因四川省长居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居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且具备破产原因,2021129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0107破申2号裁定书裁定长居公司重整,并于202127日作出(2021)川0107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四川省长居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长居公司的运营价值,有效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利,引入具有实力的投资人,最大化的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确保四川省长居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重整成功,现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

本招募公告中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缴纳保证金之后进行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故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的债权,需要投资人进行相应清偿。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一、长居公司基本情况

(一)长居公司基本工商信息

2000125,长居公司经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11892340Y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舒天民;注册资本:800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寿路4号2幢2单元2-1号;营业期限:2000年1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得承担含有十二层以上、跨度超过24米的建筑;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居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比例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舒天民

760

95

2

唐晓龙

40

5

合计

800

100

 

(二)企业经营情况

长居公司成立后共开发完成三个项目,分别为雅居苑、长居花园、毗河雅苑。

(三)企业资产情况

长居公司的资产主要为位于成都市外北荷花池红花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地0013892号),面积为5838.73平米。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委托四川金誉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土地使用权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四川金誉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月9日出具川金誉土评(2020)字第GS007号《土地估价报告》,估价报告记载:确定估价对象作为出让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无使用权异议且无他项权利限制状态下、达到宗地外六通”、宗地内“场平”开发状态下、设定容积率3.0、剩余使用年限为住宅:64.99年,商业:34.99年,估价基准日2019年12月24日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13354.93万元。

长居公司另持有位于武侯区长寿路4号1栋2层1号、2号的商业用房、4号2栋1层的其他用房、4号附10号1层的商业用房、位于棕树南街2号7号1层的商业用房、位于双丰中路256号3栋1单元6层的1号、2号住宅(均设定抵押权)以及车辆。

二、重整投资人需满足的条件

(一)报名主体资格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重整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投资方案。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并附以下资料: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等,投资人为法人的还应当提供近三年的三表,成立时间未达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三表);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资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法人提交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4)重整投资方案;

5)缴纳保证金的支付凭证;

6)送达地址确认书;

7)同意对知悉的长居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声明。

2、重整投资方案的要求

1)重整投资方式的确定

为了尽快盘活长居公司资产、减轻社会影响,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重整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投资、股权投资、项目合作开发等。意向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资产或股权转让时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契税等税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收取的税费)

2)重整投资方案的拟定

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在兼顾合法性、平衡型、可行性、时效性等前提下,兼顾债权人、债务人及股东各方利益,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重整投资方案。

3、报名保证金缴纳与退回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按照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500万元(账户名称:四川省长居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2262109296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未缴纳保证金的报名资料按作废处理。

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书》项下的履约保证金;

投资人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或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后不履行义务的,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资人在报法院裁定批准投资人重整计划前,单方面退出的,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院裁定批准投资人重整计划后,投资人不按照约定付款进度付款,管理人可据此终止其重整投资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

意向投资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未被管理人确认为重整投资方、本案未进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未获法院批准的,管理人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重整程序终止后(以先到达时间为准)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无义务向其说明未被确定的理由或对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偿。

三、确定投资人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本着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重整投资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报请债权人审议后,选择最优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确定一名重整投资人,一名备选重整投资人。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530日时止。

(二)材料递送方式: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后当面递交管理人。请意向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力;联系电话:13981752908;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场B座26楼)。

 

四川省长居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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