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4 公 开 人: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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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202411月28日,长沙人民法院作出(2024)湘012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孙静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225日作出(2024)湘012124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2025年3月5日收到决定书、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职,现就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415日前向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方式: 

通过电脑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线上申报。申报登陆指引:通过电脑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完成线上申报(线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在管理人线上审核通过后,再将纸质材料1份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提交管理人。债权申报信息以纸质材料记载的信息为准。

债权人应在邮递单上注明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律政服务大楼北栋13楼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康丹,联系电话15675851736。

三、注意事项:

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长沙县童蒙八次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5


附件

附件2.3-送达回证.docx 下载
附件1-网上债权申报操作手册.docx 下载
附件2.4-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下载
附件2.5-指定接受债权分配款银行账户通知书.docx 下载
附件2.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 下载
附件2.2-利息等计算清单.docx 下载
附件2.1-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附件2.6-债权形成与经过说明.docx 下载
附件2.8-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2.7-债权人送达方式确认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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