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公开时间:2024-07-04 公 开 人: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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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延津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延津县人民法院已指定河南宁鸣律师事务所担任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4年7月28日前向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信地址: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南区;邮政编码:453200;联系人:钱大鹏、丁凯强:联系电话:18603803185、1529041885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延津县泰禾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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