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新泰盈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深圳新泰盈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29 公 开 人:深圳新泰盈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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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称福田法院”)裁定受理吴振旺申请深圳新泰盈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泰盈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5)粤03041号,并于2025218日指定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新泰盈公司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已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新泰盈公司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了《深圳新泰盈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劳动债权)》,现管理人对《深圳新泰盈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劳动债权)》予以公示。如各职工对清单记载无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联系管理人填写职工债权确认表;如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应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福田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联系管理人的,视为对公示金额及性质无异议。

特此说明

 

附:1. 《深圳新泰盈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劳动债权)》

2.管理人联系人:李昕,17826827503

 

深圳新泰盈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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