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

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

公开时间:2023-08-10 公 开 人: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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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职工:

2023310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03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310日作出(2023)0302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权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对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的职工状况进行调查,并将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报告如下:

一、职工基本情况

1.职工人数:71

2.拖欠职工工资情况:无

3.拖欠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无

4.欠缴社保和公积金:无

二、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制定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6.《工伤保险条例》等。

三、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制定的原则

1.依法依规,平稳推进

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制定适宜的工作时间表,按规定尽责调查,实事求是计算职工债权,支付职工各项费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民主公开,坚持自愿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指引,通过法律政策解释、会议、书面通知、签订合同等途径和形式,保障安置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实施安置方案,履行相应的企业责任和义务。

3.宣教一体,预防为主

把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贯穿于破产清算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坚持维护企业、职工群体和社会稳定工作常态化,确保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4.快速反应,及时疏导

建立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和处置机制,发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第一时间维护现场稳定,做好现场疏导工作,以及可能发生的扩大事件的预防等工作。

5.法院支持,指导监督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紧急事项处置预案,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法院。处理工作必须切实贯彻法院的指示精神。处理完毕后,应制作突发事件处理报告报法院备案。

四、职工安置范围

全体在册职工均纳入安置范围。

五、职工安置措施

1.离岗等退职工

方案一:系统内安置。

由秦皇岛港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内部退养(离岗等退)协议书》的全部权利义务,职工原待遇标准保持不变。离岗等退职工与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秦皇岛港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内部退养(离岗等退)协议书>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协议》,领取并签署《通知》及《领取<通知>及知晓相关事项确认书》等文书,自愿将劳动关系、社保关系转入秦皇岛港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二:提前一次性履行《内部退养(离岗等退)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

离岗等退职工与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签订《<内部退养(离岗等退)协议书>提前一次性履行协议》或《<内部退养(离岗等退)协议书>提前一次性履行协议》2,自愿与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由秦皇岛港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前一次性支付离岗等退费用,包括《内部退养(离岗等退)协议书》约定的工资待遇、补贴(暑期补贴、取暖补贴等)以及由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负担的各项社保和公积金,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不再支付其他任何经济补偿金。如遇国家延迟退休政策出台,秦皇岛港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协调办理职工本人延迟退休期间离岗等退费用的补发工作。

2.退休人员

移交社会化管理,按规定标准预提下列费用: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医药费、抚恤金、救济金、取暖费、因工致残护理费等。

六、职工安置费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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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职工安置时间

选择方案一的职工务必于 2023 828日前到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自愿领取并签署《领取<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及知晓相关事项确认书》、《安置方案确认函》、《<内部退养 (离岗等退) 协议书>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协议》等文书。

选择方案二的职工务必于 2023 828日前到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自愿领取并签署《领取<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及知晓相关事项确认书》、《<内部退养 (离岗等退) 协议书>提前一次性履行协议》或《<内部退养 (离岗等退) 协议书>提前一次性履行协议》2等文书。

八、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的公示

本关于推进职工安置的预案公示期为10日,自202389日至2023819日。如没有异议,请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无异议,提出异议的职工,管理人将处理结果通知其本人。

秦皇岛港务局实业服务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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