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21 公 开 人: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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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0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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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博牧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考虑到宏博牧业公司可能具有发展潜能和重整价值,为充分实现宏博牧业公司的资产价值、运营价值,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宏博牧业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案工作安排,拟在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市场化机制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宏博牧业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8日,注册资本为319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3575513712R,住所地为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方营乡宋庄村、邢临公路南侧,经营范围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所需原材料收购;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销售;家禽屠宰;畜禽(不含种畜禽)销售;畜禽养殖信息咨询服务;农产品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生产、销售(仅限自产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调味料生产、销售;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科宝商品代雏鸡及种蛋生产、销售;肉鸡养殖

(二)股东及出资情况

截止法院受理日宏博牧业公司股东分别为李晓光、北京德鼎鑫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的出资情况如下:

1、李晓光认缴31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实缴0万元;

2、北京德鼎鑫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3158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实缴3900万元。

营资质

宏博牧业公司是2011年5月成立的农牧型企业,其名下拥有鸡、牛、羊三类畜禽定点屠宰证、排污许可证(屠宰及肉类加工),此类资质宏博牧业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系宏博牧业公司重整后恢复运营的核心基础,但接管宏博牧业公司时部分证件企业未向管理人提交。故管理人向威县环保局、威县农业农村局、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宏博牧业公司的鸡类畜禽定点屠宰证,已于2023年7月28日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注销;

2、宏博牧业公司的牛、羊畜禽定点屠宰证,经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21年8月25日核发。经调查了解,宏博牧业公司的牛、羊畜禽定点屠宰证目前仍然有效。

3、宏博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130533575513712R0041Z,有效期自2021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止,行业类别:屠宰及肉类加工

上述经营资质具体情况最终以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二、主要财产情况

宏博牧业公司名下有3土地2处房产及部分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1、2016年,经威县人民政府批准宏博牧业公司取得威国用2016第出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使用面积为108776.73㎡;该宗地位于邢临公路以南、金沙河以西;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66年6月5日。

2、2011年,经威县人民政府批准宏博牧业公司取得威国用2011第变3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使用面积为24811.6㎡;该宗地位于威县方营乡宋庄村、邢临公路南侧;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61年6月30日。

3、2011年,经威县人民政府批准宏博牧业公司取得威国用2011第变3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使用面积为43616.9㎡;该宗地位于威县方营乡宋庄村、邢临公路南侧;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61年6月30日。

(二)房屋所有权

1、2013年12月5日,宏博牧业公司申请办理了威房权证2013第tc746号房产证,建筑面积:10630.08㎡,坐落于威国用2011字第变3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

2、2011年12月6日,宏博牧业公司申请办理了威房权证2011字第608号房产证,建筑面积:15369.24㎡,坐落于威国用2011字第变3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

(三)机器设备

宏博牧业公司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冷库,预冷罐,鼓风机,变压器等。

以上相关资产价值正在评估中,具体数据以评估报告为准。

、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目前,共有37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金额为120,380,749.08 元其中,建设工程价款债权3户,申报金额合计1,153,107元;有财产担保债权2户,申报金额合计71,983,959.73元;普通债权32户,申报金额合计47,243,682.35元。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旨在吸引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对宏博牧业公司开展咨询、考察,并为其参与后续潜在的重整投资提供前期接洽通道,最终重整投资的实施以人民法院裁定本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批准重整计划为前提。重整投资人需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二)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宏博牧业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所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三)鉴于本案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后续能否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告不表明管理人等相关方对宏博牧业公司后续一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作出承诺或默认。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无需再次报名。

(四)本公告所载明的宏博牧业公司相关情况,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不应视为管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对宏博牧业公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收益不作任何判断或保证。

(五)本公告发布之后,有关债务人的资产、债权债务等相关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尽职调查确认的最新信息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应仅以本公告发布的数据信息及相关情况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依据本公告做出投资决策。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宏博牧业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六)本公告主要用于就管理人已调查到的宏博牧业公司主要资产进行推介,以便于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了解相关资产的基本情况,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宏博牧业公司的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五、报名条件

考虑到本案案情复杂,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资质、能力和经验有较高的要求。为保证预招募工作顺利进行,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无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非自然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应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合理期限内能够支付未来可能产生的投资保证金、债权清偿资金等款项,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必要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本次预招募不限制意向重整投资人行业背景,但所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应充分证明其具有依法依规投资经营环保企业的能力;具有环保行业或其上、下游行业从业或投资经验、对债务人业务赋能贡献较大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预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牵头方及其他联合报名方均应符合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条件。牵头方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核或未经管理人同意单方退出本次预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核或退出本次预招募。

(六)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明确自身系产业投资人或财务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产业投资人的,应当明确自身产业与宏博牧业公司的关联性。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法确定系产业投资人或财务投资人的,应当详细说明原因。

(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不具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本次预招募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3日下午17时前将盖章后的报名材料生成PDF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邮箱地址:1178644472@qq.com

3、联系人:郝律师18732339253。

(二)报名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投资意向、投资方式、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偿债方案等。如是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活动的决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前三年财务报表以及本年度截止目前的财务报表 (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 原件;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如基本账户开立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资金流水证明或其他财产证明、有关重大合同的履约事实);

6、载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初步审查阶段

管理人将于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后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报名材料不满足本公告载明的要求,管理人将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于3个工作日内补正;意向重整投资人限期内未补正的,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撤销报名。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背景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报名材料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核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所作初步审核为形式审核,相关审核结果不作为管理人对于一项重整投资人资质条件的最终认可,不视为管理人向其发出要约,不视为管理人与其达成投资协议。

)尽职调查阶段

1意向重整投资人收到初步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宏博牧业公司开展调查工作,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所需费用。根据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实际开展的情况,管理人有权适时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调整尽职调查工作期限。

2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对于尽职调查所需提供材料进行解释或说明。参与本次预招募且完成尽职调查后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自身对宏博牧业公司及其资产的商业判断,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后的重整投资。

遴选评审

根据各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的情况,管理人将适时采取评审的方式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遴选,确定预招募阶段的预备投资人及1-2名备选预备投资人(联合体整体视为作为1名预备投资人)。具体的遴选评审规则将根据各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价、履约能力、行业经验以及重整投资方案等方面综合评定,届时将由管理人会同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共同确定预备投资人、备选预备投资人。如报名期限内只有一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本次预招募的,管理人根据磋商、谈判结果有权直接确定其为宏博牧业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阶段的预备投资人。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宏博牧业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且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管理人确定的预备投资人成为宏博牧业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其他事项

)意向重整投资人对本公告载明的信息存有疑问的,可在递交意向期限截止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酌情就本公告进行修订、补充;如出现影响宏博牧业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公告。意向重整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

(三)本公告的内容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可能无法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瑕疵。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本次预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充分评估项目重整价值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鉴于宏博牧业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故本公告项下的内容为管理人依据现有资料而形成的概括性描述,最终以有效的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及审计、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五)本公告由宏博牧业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对宏博牧业公司的投资。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一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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