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缴海南振发物业有限公司出资的询问函

关于追缴海南振发物业有限公司出资的询问函

公开时间:2024-03-22 公 开 人:振发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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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023)琼01强清申5号振发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清算组调查股东出资情况如下:振发公司注册资本金5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南振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实缴现金300万元,海南振发购物中心实缴现金200万元,海南智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实缴现金100万元,海南振发土木石方工程公司实缴现金100万元,海南振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20.25亩土地使用权作价3990万元,楼房825平方米计价494万元投入,因未办理过户手续,视为海南振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海南振发物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于2024年3月23日回复我处不予追缴未出资部分,截至目前,清算组未能联系到其他股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清算组递交书面说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附债权申报联系人:郭律师,186282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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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发物业清算组)复函.pdf 下载
琼振发强清〔2023〕9号-振发集团关于是否追缴振发物业有限公司出资义务询问函.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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