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瑞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作废公告

盐城瑞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4 公 开 人:盐城瑞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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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625日根据申请人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盐城瑞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瑞凯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后进行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成立瑞凯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瑞凯公司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瑞凯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等印章,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瑞凯公司的全部印章自20241114日起作废。

20241114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瑞凯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瑞凯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 20241114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待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盐城瑞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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