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定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11-23 公 开 人:武钢热力工程修理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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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审计机构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2日裁定受理武钢热力工程修理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0月29日指定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担任武钢热力工程修理厂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武钢热力工程修理厂破产清算工作,查明武钢热力工程修理厂经营期间资产负债情况,准确认定债权、债务,核实应收、应付账款,管理人于2021年11月1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公开选聘审计机构。

经管理人结合各应聘机构的拟派出人员组成、机构规模、工作业绩、参与类似案件经验、报价等多个方面综合评判,最终确定由湖北国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承担武钢热力工程修理厂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现在管理人将中选人予以公告,公告时间六天(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联系管理人,并向管理人提交异议材料(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商务大厦19层,联系人:石磊,电话:18186219609)。

特此公告

 

武钢热力工程修理厂管理人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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