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方案延期公告

重整方案延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1-17 公 开 人:昆明昆机通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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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202179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裁定受理昆明昆机通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机通用)重整申请,并指定昆明昆机通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开展各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六个月期限于202119日到期。因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相关基础工作尚在进行,重整计划草案无法在202219日前提交。为使公司重整工作顺利进行,最大程度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向昆明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昆明中院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

2021114日,管理人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云015号《民事裁定书》,昆明中院认为昆机通用重整所涉项目情况复杂,为保障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债权规模较大且法律关系复杂,最大程度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昆明通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49日。

特此公告。

昆明昆机通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2年1月17


附件

延期裁定书(2021)云01破5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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