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邳州易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邳州易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5 公 开 人:邳州易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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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7-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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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苏 0382 破 20 号

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王宽宏的申请,已于2025年5月14日裁定受理邳州易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中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邳州易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邳州易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城软件市场二区A10-17 号;联系人:杜祥瑞;联系方式:15351685225)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未按时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2025年7月9日下午15 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届时各债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代理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准时参加。

邳州易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邳州易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当配合该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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