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583破 58 号江苏联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债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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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09-18 公 开 人:江苏联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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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须知

为方便各位债权人依法有序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债权人职权,特制订会议须知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9201330分以腾讯网络在线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号:211932528,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但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参会人员1300分始可以进入会议,请准时参加。

二、债权人进入会议,可通过附件查看会议资料等文件。

三、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的人员应为债权人本人或已取得债权人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参会人员应通过实名认证,提交认证的手机号码应为本人身份证注册的手机号码。若因债权人及其代理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或未经实名认证,导致无法参会的,责任自负。

四、如债权人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确有困难的,可提前与管理人联系,以非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参会,并填写书面《表决票》邮寄给管理人,《表决票》应确保管理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统计之前收到,未投票或者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表决。

五、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及本案的其他任何相关文书,以“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为法定送达网站,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将相关文书上传至该网站视为送达,债权人可自行下载相关文书或在工作时间向管理人电话咨询,咨询电话18912690309

六、如债权人对本次会议提交的《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等会议资料中表述的内容有异议,可填写《征询意见表》,并在会后五日内送达管理人,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七、债权异议救济途径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2022 9 20 日后)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并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五日内予以复核并书面答复,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如债务人、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异议或诉讼,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

八、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救济途径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九、管理人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18楼,张晓霞,联系电话:18912690309;李亚军,联系电话:13862398126

 

附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请自行下载(含表决票)

                                                                  江苏联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联远置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定稿盖章).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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