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人民法院公告

泰来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3-10-26 公 开 人:黑龙江杰灵鑫鼎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984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2023年10月8日本院根据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对泰来县平洋镇中心供销社第二食品商店强制清算一案,于2023年10月16日指定黑龙江杰灵鑫鼎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清算组。

泰来县平洋镇中心供销社第二食品商店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清算组(地址:齐齐哈尔市卜奎大街82号中百综合楼8楼806室黑龙江杰灵鑫鼎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编161000,联系人:马驰,电话:13069730006)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本院预定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0月16日已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 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泰来县人民法院公告49.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