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公章遗失作废声明

证照、公章遗失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2-09-20 公 开 人:合肥工大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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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大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证照、公章遗失作废声明

2021年4月30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2021)皖0191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工大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工大机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1年7月6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019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詹洁、李霞、蒋龙俊、徐礼星、任大帅、王丹丹、杨丹、董琼、邓元元为合肥工大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成员,由詹洁律师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强制清算中因发现工大机械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清算组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工大机械公司破产清算

20220209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以2022)皖8601破申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工大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以(2022)皖8601破17号《决定书》指定合肥工大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工大机械公司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工大机械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包括法定代表人在内的人名章等印章,管理人特此声明:合肥工大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YXLW1E)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公章)自2021年4月30日起均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合肥工大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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