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公开议价处置公告

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公开议价处置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9 公 开 人: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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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公开议价处置公告

2023818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根据萍乡市千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启光电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95日指定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重启光电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处置方案》已经对重启光电公司名下的资产进行了二次网络公开拍卖,目前均已流拍。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2条之规定及《债务人财产处置方案》,管理人决定于2023112910时起至202312710止,对重启光电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公开议价处置,特邀请潜在意向买受人前来报价议价,现管理人将此次议价处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议价处置资产状况

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上栗工业园)的机器设备29项,标的物具体状况请仔细查看附件萍国审评字[2023]42号资产评估报告,不包括装修评估部分。具体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与
    单  位
1镀膜生产线\\2条
2切割线\\2条
3清洗机\\3台
4工作台\\5张
5立式空调\\2台
6包装机\\2台
7智奇压缩机\\1套
8喷砂机\\1套
9纯水设备\\1套
10黄光线\\3条
11镀膜生产线\\1条
12烤箱\\3个
13挂式空调\\3台
14会议桌\\2套
156人位办公桌\\2套
16铁皮柜\\4个
17办公桌\\5张
18电脑\\9台
19茶桌\\1套
20沙发\\1套
21打印机\\3台
22仓库物资\\1批
23空调机组\\2个
24\\6个
25架子车\\1批
26叉车\\4个
27UFF风叶\\25个
28玻璃\\1批
29配件耗材\\1批

【瑕疵说明】:

机器设备、辅助设施、办公设施及家具等均以现状为准,除本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权利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管理人对此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别提醒】:

1.本次议价处置的标的物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上栗工业园)的机器设备29项,标的物具体状况请仔细查看附件萍国审评字[2023]42号资产评估报告,不包括装修评估部分。

2.本次议价处置标的物上表所列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上表所列不符时,以交付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还存在无法交付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修书以及无法查询生产厂家等情形,请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仔细查看,处置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议价处置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次资产处置为上述机器设备、辅助设施、办公设施及家具的整体报价。

6.管理人不提供发票。

7.本次议价处置资产所涉及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运输费、拆装费)及相关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各意向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8.意向买受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变更,但允许意向买受人在公告期内提高竞买价格。

9.意向买受人决定参与整体议价的视为对议价处置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议价处置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意向买受人报价期

意向买受人应当自2023112910时起至202312710时止,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价方案。

(三)议价处置方式

意向买受人提交给管理人的书面报价方案应当密封盖章,由管理人于2023127日上午10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四楼会议室统一开封比价。报价后未到场参加开封比价的,视为放弃参加议价,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到场的议价竞买人,可以在书面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现场加价,加价幅度由管理人现场决定,最终以最高报价者成交。

本次议价处置不设置最低报价,但至少有一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管理人、人民法院共同商定的最低价方可成交。

(四)意向买受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议价。

2.意向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进行,但须在议价处置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23121日上午9:00-12:00统一于现场看样,有意者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徐律师,联系电话:19907997330)如需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内容格式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看样)发送至19907997330作为看样登记(不逐一回复)。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管理人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六)保证金缴纳及缴纳方式

意向买受人拟参与本次议价处置的,应在2023127日上午10时前向管理人下列账户支付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

户名: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支行;

账号:1504200139000487414

【特别提醒】

1.意向买受人委托他人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在支付保证金时注明意向买受人信息。

2.意向买受人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未参与竞买。

3.议价处置成交后,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管理人将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全额退还;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可以冲抵购买款。

(七)议价处置成交

议价处置成交后,被确认为买受人的,买受人应当场签署议价成交确认文件。并在签署《议价成交确认书》3日内将议价处置成交价余款汇款到管理人账户。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3日内,到管理人处签订《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

(八)资产重新处置

买受人未按规定交纳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作悔拍。管理人可提请对资产进行重新处置,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重新处置最终成交价与买受人报价的差价由买受人承担。

(九)议价处置标的物的交付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且签订《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后,本次公开议价处置的资产归买受人所有,基于该财产所产生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全部由买受人享有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8679939468(邹甜律师),19907997330(徐励志律师)。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华美立家394楼。

江西重启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Ο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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