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及须知

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及须知

公开时间:2025-04-04 公 开 人: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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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及须知

2025331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1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石家庄市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永卓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亚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冀0102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4月2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C589D8C9DB3F624DD0CD2597B6D2D9A3),通知广亚公司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保障广亚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广亚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2025515前(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以下债权申报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附件1)

(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附件2

(三)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附件3

(四)风险告知书及承诺书;(附件4

(五)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债权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债权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代理手续。①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②代理人为自然人,系债权人近亲属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除以上委托代理人身份之外的人员代为申报的,应提交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授权委托书。

(六)证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和债权金额的证据材料:

1.相关协议、收据、银行流水、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

2.若所申报债权有担保的,需书面说明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及相关申报文件。

3.若所申报债权已进入诉讼、仲裁或执行程序的,需提交与之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财产保全裁定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等;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应提交生效文书制作机关出具的生效证明原件)。

4.若所申报债权系受让取得的,需提交受让债权的相关材料。

5.主张本金以外的其他金额的,应写明计算方式。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息、违约金(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利息、滞纳金、损失赔偿金等派生债权)计算至法院裁定受理广亚公司重整前一日。

注:上述(一)至(五)需提交原件1份,(六)提交复印件2份原件现场核查。

三、债权申报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安锦云庭小区7号楼一楼

(二)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律师17703313256改霞律师13313049988

四、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

(一)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债权人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此项费用以申报债权额为基数,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四百八十一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标准在补充申报时向管理人缴纳。

五、重要提示

一)广亚公司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登记视为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无需重复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管理人是负责广亚公司重整案中接收债权申报等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请各位债权人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期限、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按要求申报或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机构提交材料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过程中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形成以及债权金额的证据材料,如实回复管理人在审核债权过程中对相关事实的询问,按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等,若因债权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报的债权成立的,将存在依法不能认定的风险。

)管理人将对接收的债权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报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将不予登记或不予接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号)第一条的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此种情形涉嫌“虚假诉讼罪”,管理人在审核债权过程中会加强审查,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有关信息将依法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公布,债权人可 关注该网站,及时了解案件相关信息

)本须知及其他资料内容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为准。

 

 

         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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