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证件、印章遗失、作废公告

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证件、印章遗失、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0 公 开 人: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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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件、印章遗失、作废公告

2025年2月1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分公司对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并于同日指定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审理。2025年2月27日,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24破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的张艳律师担任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从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处接管到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也未接管到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4MA32TT5H23)、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现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处于遗失状态,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起全部作废。自该之日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与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同时,管理人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若相关位或个人占有前述印章、证件资料的,应立即向管理人移交。

特此公告

福建安溪初心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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