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9-20 公 开 人:江苏益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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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2025)江苏益庆破管字第01

江苏益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江苏益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益庆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2025827日作出(2025)苏0322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益庆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2025年9月17日作出2025)苏0322破3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苏旭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特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202510月20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三、江苏益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沛公路4号)审判楼三楼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若会议时间和会议地址有变化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江苏益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919


附: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债权申报登记表;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8、送达回证;

9、管理人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9号汇邻湾写字楼11A邮编:2210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星微律师18205213432(同微信号)

 通律师19961955895(同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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