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9 公 开 人:江苏中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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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918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裁定江苏中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销售)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推动案件进展,拟对外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现对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参选条件公布如下:

一、公司情况

中驰销售公司成立时间为20111110日,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贸路15号,注册资金7000万元,经营范围:国产梅赛德斯-奔驰、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乘用车)。汽车销售,二手车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销售,汽车租赁服务,汽车信贷代理服务,汽车检测服务,汽车上牌代理服务,百货销售,汽车信息咨询,汽车信贷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工作内容

1、对中驰销售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分别出具预重整期间、重整期间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对外投资延伸审计,预重整期间的审计基准日为2025918日,重整期间的审计基准日待定。

2、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股东出资情况;(2)账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情况;(3)资产情况及抵押、查封情况;(4)负债情况;(5)其他财务情况。

3、在审计过程中,若发现有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人格、财务混同的情况,需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混同专项审计报告。

4、协助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三、参选审计机构的基本要求

1.参选机构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参选机构需登记在江苏省范围内,并入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社会机构名单,并提交主体资格文件及资质证明文件;

2.审计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4.与管理人、债权人、破产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执业的关系。

四、审计机构需承诺事项

1.同时指派3名以上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2.需先行提供工作成果,认可并接受审计费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承诺工作人员的吃、住、行等工作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根据破产工作需要调整或新增审计事项不额外增加费用。如未能按期或按要求完成审计,接受管理人调整费用。

3.对提交《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负责,并充分认识到陈述内容不实的相应法律后果。

4.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法院监督。

5.承诺工作人员差旅费、文印费等工作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6.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将审计机构应履行职责全部或部分转让与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7.承诺依法独立履行审计机构职责。

8.如违反承诺,可撤销委托或更换机构。

五、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

1.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会计师名录及对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等;

3)简要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安排、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工作机制的保障等内容;

4)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方式和含税收费金额等内容。

5入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社会机构名单的材料。

以上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均须加盖公章,若审计机构认为存在应当提交的其他合法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1015日下午17:00止。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律师,电话:13813958288,江苏省南京市红山南路2号法德东恒大厦。

七、选定方式

1.管理人收到上述材料后,根据报名机构综合实力、报价方案、服务内容等综合评价后确认一家首选审计机构、一家备选审计机构,并与首选审计机构签订审计服务合同。

2.若符合参选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一家,或只有一家报名且符合参选条件的,则直接成为本案审计机构。

3.对虽申报但未被选中的审计机构,将不另行通知,接收到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江苏中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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