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县三利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八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关于邹平县三利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八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2-23 公 开 人:邹平县三利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八家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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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邹平县三利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八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413日,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168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山东惠泽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码头公共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山东邹平长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融双创(北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码头煤炭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邹平县三利运输有限公司、邹平黄河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梁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三利石油有限公司、山东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邹平鸿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三利集团有限公司、邹平县三利纺织有限公司、邹平新里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广田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双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邹平朝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邹平望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集团等十八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三利集团等十八家公司破产,并于同日作出(2024)1681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查:截止202413日,三利集团等十八家公司已无参保职工的登记;没有在职职工;不存在欠付职工工资、补偿金的情况。三利集团等十八家公司无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日。三利集团等十八家公司职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予以更正;异议不成立的,管理人将予以通知并说明理由,异议职工仍不服的,可向邹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邹平县三利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八家公司管理人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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