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优稷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债权公示

伊犁优稷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5-16 公 开 人:伊犁优稷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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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债权人(暨债权人会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及原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表决之规定,结合债权人的申报和审查情况,管理人现将编制的伊犁优稷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表(建议确认)》、《债权审核表(不予确认)》在债权人微信群、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进行公示,管理人处也依法制作了债权册供各位债权人查阅、核查、表决。现拟将建议确认的22笔债权及不予确认的7笔债权进行公示,对上述公示的债权有异议的(包括对自己或对他人的债权)请在本次公示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管理人将对有异议的债权进行审查、调整。对调整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未提出异议的债权视为无异议债权,将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请各位债权人关注微信群消息。


附件

审核表一优稷(不予确认).pdf 下载
审核表一优稷(建议确认)20240516.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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