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冀东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咸阳冀东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4-06-06 公 开 人:咸阳冀东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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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咸阳冀东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咸阳冀东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23年11月2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陕04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咸阳冀东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称“冀东高新公司”)破产清算案,2023年11月27日作出(2023)陕04破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为咸阳冀东混凝土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2024年5月30日,冀东高新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召开咸阳冀东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为线下会议。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冀东高新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下午15:00,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北区)七号法庭(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陕西科技大学校区咸阳校区内)召开

二、会议主要议题  

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破产和解协议草案》。

三、会议须知

1、如委托他人参会,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上述资料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向管理人提交,且委托人员没有变更,无需再次提交。

2、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其他相关问题请债权人联系管理人。其他议程以当日会议内容为准。

3、请参会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提前到达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后进入法庭。

4、管理人联系人:于晨光,联系方式:18802915020。

                  咸阳冀东高新混凝土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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