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4 公 开 人: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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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郭壮举 联系方式: 18632123337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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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于20241028日裁定受理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债务人引进资金继续经营,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募共益债务投资人。

一、债务人概况

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辰公司”)于2007年12月6日于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住所地为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富强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5669095523D,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耿国新,股东为:刘宏伟,持股比例97.5%;董金成,持股比例2.5%。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为客观准确反映债务人的资产状况,管理人委托审计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与负债进行审计,债务人的资产与负债具体以最终审计和评估结论为准。

二、资金用途及性质

1、拟引进的资金用于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复工续建以及破产费用支出等。

2、该资金依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清偿,可适当支付利息。

3、若共益债务投资人最终成为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方,则该笔资金自动转为重整投入资金,且约定的利息予以免除。同等条件下,该共益债投资人可优先成为本案重整投资人。

三、招募方案

(一)投资人的条件和报名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有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的相关经验者优先。

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不论最终是否对本项目进行尽调,意向投资人均应承诺对获得的尚未经人民法院或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凭证等内容遵守保密义务。即意向投资人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公司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法律定性、管理人意见等一切管理人与债务人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报名时间、条件及提交资料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122017时整。

2、报名前应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50万元,最终确定为投资人的,该笔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资金,未选定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磁县支行

账号:13050104810800004259

3、报名时需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报名书》及资金的筹集方式、资金实力证明。

4、投资报名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及材料: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及近三年来主要财务数据(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等);

3)意向投资人现行有效的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5)书面承诺履行保密义务;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相关其他资料。

(三)评审并确定投资人

管理人在磁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投资报价、履约能力、资信状况、项目开发管理经验、经营方案等择优确定。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律师 15511823747

联系地址:邯郸市冀南新区107国道与315省道交叉口东60米山辰小区一期南侧100米,管理人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三)报名人参与报名视为接受按照现状进行投资,将承担投资可能产生的全部风险,不得向管理人追究任何因招募以及后期履约而产生的责任。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延长、中止或终止、重新招募工作。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撤回、修订、补充或重新发布。

(五)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

 

 

 

 

邯郸市山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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