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祥利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长沙市祥利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4-12-04 公 开 人:祥利电子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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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祥利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4祥利电子破管字第7

长沙市祥利电子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2024年86日,湖南省长沙望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望城区法院)作出(2024)湘0112破申12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徐权强申请的长沙市祥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利电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918日,望城区法院作出(2024)湘0112破11决定书,指定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担任祥利电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法发2020(14)号】第10、11条的规定,管理人现将祥利电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方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0

二、本次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望城区人民法院三楼第9审判庭。

三、会议的主要议程

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权核查报告》、核查债权;

3.审议并表决《财产状况及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

4.审议并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5.审议并表决《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的报告;

6.审议并表决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追收股东欠缴的注册资本金方案》

四、会议的注意事项

请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债务人和职工代表等会议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或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有意见的,债权人、债务人和职工代表等可以采用书面的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对祥利电子公司《财产状况及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追收股东欠缴的注册资本金方案》表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应将其表决意见的表决票(签字盖章)在20241225前寄回给管理人(或现场送达),逾期未寄回的,视为对表决事项无异议,即同意表决事项。管理人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56号国际研发中心12栋人和人律师大厦收件人:王春生19873093099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长沙市祥利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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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利电子债权人会议通知2024.12.4.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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