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06 公 开 人: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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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茂源破管字001号

 

经债务人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源石油公司)申请,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以(2024)鲁1102破5定书,裁定受理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源石油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17日作出(2024)鲁1102破3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担任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准确核实茂源石油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拟公开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评估机构对茂源石油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对茂源石油公司名下资产进行评估,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茂源石油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10日,注册地位于日照市涛雒镇田家园村,法定代表人为杜庆环。经营范围包括加油机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燃料油(不含闪点在60度以下燃料油,无储存)批发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仅限加油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加油站)。 

二、参与遴选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基本要求

(一)财务审计项目

对茂源石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案件终结时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负责处理清算期间茂源石油公司的涉税事项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茂源石油公司截至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茂源石油公司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3)审计茂源石油公司资金流向及与关联企业/人之间的资金流向;

4)审计茂源石油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5)核查茂源石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茂源石油公司财产等情况;

6)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披露;

7)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茂源石油公司财务资料不完整,则应负责整理账务,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梳理截至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日对茂源石油公司享有债权的权人以及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4.负责处理破产期间的税务申报工作及相关税款核算等涉税事宜;

5.按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出席债权人会议做审计说明工作报告

6.本案终结前,对管理人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7.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资产评估项目

对茂源石油公司的所有资产进行盘点、评估,确定资产详单和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茂源石油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对外股权投资及其他动产、无形资产、其他财产性权利等;

2.出具茂源石油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茂源石油公司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按管理人或人民法院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出席债权人会议做评估说明工作报告

5.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与破产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项目时间要求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须在2025年3月15日前出具初稿,在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最终审计报告。

四、参加遴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尊重委托人安排,能够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计、评估工作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在参加本次审计、评估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

申报单位应提交密封胶装纸质文件一式二份,电子文件一份(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选意向书;

(二)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重整/清算审计、评估工作经验(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现场负责人及成员简介和重整/清算审计、评估工作经验、初步工作方案(能够体现自身实力、思路和特长)、报价等;

(四)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所知悉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审计、评估等符合准则规定;

3.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4.完全认可本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履行;

5.提交申报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请参选机构按照以上顺序准备、装订报名材料。参选机构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如存在隐瞒、欺骗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已经中选后发现存在隐瞒、欺骗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取消中选资格,因此给茂源石油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开展产生影响、导致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六、机构选定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的资质等级、机构规模、社会信誉、团队及其负责人或核心人员的执业业绩、针对本案提出的工作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择责任心强效率高、有实力、收费合理且具有处理类似业务丰富经验的中介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审计、评估工作,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若仅有1家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管理人可直接选择该机构作为中标人。

选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还。

七、特别说明

1、审计、评估费为确定数额,包括茂源石油公司破产清算期间的所有审计、评估,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本案审计费、评估费于日照市茂源石油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完毕并按照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根据法律流程,如破产费用不足以支付审计、评估费用的,以实际法定清偿额为准,各方互不追究

2、审计或评估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审计与评估机构自理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下午17:30时止。

联系方式: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西尚筑大厦813号,邮箱:rizhaomaoyuan@126.com,联系人:赵律师,联系电话: 19912527009。

 

日照市茂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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