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1-11 公 开 人:重庆市黔江区仙山玉珠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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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五中院”)于2020年6月3日作出(2020)渝05破申1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黔江区仙山玉珠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仙山玉珠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0年6月26日指定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原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市黔江区仙山玉珠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现需聘用拍卖辅助机构推进财产拍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管理人拟公开选聘本案拍卖辅助机构,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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