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27 公 开 人:娄底新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1097次
  • 打印

强制清算公告

20241129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娄底新康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康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20241204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指定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组成新康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请娄底新康物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20241226-202529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娄底新康物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娄底新康物业有限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应履行清算义务,向清算组移交公司印鉴、证照、账册、财产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所有资料。

通讯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37号鹏泰国际大厦A座十四楼,联系人:张律师,电话:13347386699

特此公告!

娄底新康物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2.jpeg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