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盛广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扬州盛广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31 公 开 人:扬州盛广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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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盛广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告

2024年7月29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根据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扬州盛广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广龙公司”)强制清算案。2024年8月26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指定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为盛广龙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现就有关清算事宜,清算组公告如下:

一、盛广龙公司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盛广龙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及时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盛广龙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增寿、董事、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的,相关清算义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3号楼10层;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25003;联系人:许律师,电话:15062798803。

    特此公告。

                     扬州盛广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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