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宜兴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深圳市宜兴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1-08-23 公 开 人:深圳市宜兴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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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宜兴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1)宜兴荣破管字第007-1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1518日作出(2021)粤0304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宜兴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宜兴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629日作出(2021)粤0304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接管调查情况,确认截至2021823日,宜兴荣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997324.67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15日。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有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予以书面复核,对于管理人的复核不服的,可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职工债权的认可。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宜兴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深圳市宜兴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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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1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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