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破产重整)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破产重整)

公开时间:2022-04-30 公 开 人:琼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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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961

20211230日,本院根据海南第一投控股集限公司海口万思康盛投有限公司的申裁定受理琼海道实业有限公司重整,并于2022412日指定海南田律为琼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的权人202271日前,向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南省海口市区明珠路7华润大厦B1910-1918室;570125,电话0898-68529357系人:巩志13519825026飞飞13876003187)报债权。未在述期限内申报债,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权人会议讨论充申此前已行的分配无权要求充分配,同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生的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人民共和回企法》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当向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715日上午9在本判楼五楼室召开笫权人会。依法权人有权参加人会加会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提交特别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的身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人系自然人的,提交个人身份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提交特别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的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还应提交律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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