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11-12 公 开 人: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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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29日依法裁定受理了深圳市金伟达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盛宝莱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4)粤0307破申13号,并于2024年9月20日出具(2024)粤030716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盛宝莱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年1112日,盛宝莱公司共有职工债权人34名,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738267.58元,详见《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2024年1127日止。

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为职工债权的应付款项总额,包含盛宝莱公司拖欠职工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若盛宝莱公司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金额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职工有权依法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管理人调查结果。

本职工债权调查结论系根据目前已掌握的材料及信息作出,管理人在后续工作中如发现存在已经偿付或情况不实的,管理人有权依法作出调整。

以上情况,特此公示。                               

             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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