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拍卖通知书

股权拍卖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2-17 公 开 人:海南香村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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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拍卖通知书

戴春兰: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4月26日作出(2023)01清1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符奕斌申请对海南香村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香村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12日作出(2023)01强请3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香村公司清算组

现清算组拟对香村公司持有的海南香村沉香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70%的股权在淘宝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中进行公开拍卖,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对前述拍卖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若股东拟针对前述拍卖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请及时登录淘宝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关注香村公司所持股权的竞拍公告,并于第一次竞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前述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未参与竞价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海南香村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217

 

 

清算组联系方式:王律师,13911138482wangyanrui@splf.com.cn,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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