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恒狮车业有限公司证照、印章等 遗失、作废公告

邢台市恒狮车业有限公司证照、印章等 遗失、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30 公 开 人:邢台市恒狮车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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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1112日作出(2024)冀 05破申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邢台市恒狮车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乡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13日作出(2024)冀05324号《决定书》,决定指定河北兴天律师事务所为邢台市恒狮车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邢台市恒狮车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不能完全配合移交,管理人未能完整接管到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现依法公告邢台市恒狮车业有限公司全部印章及证照自20241112日起全部作废。

特此公告

 

 

邢台市恒狮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〇二四年十二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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