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管广州市花都区花协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通知

关于接管广州市花都区花协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2-03-28 公 开 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协房地产开发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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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花协房地产开发公司: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花都区法院”) 2021323日作出(2021)粤0114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花都区法院依法受理广州市花都区花协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花协房地产”)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630日依法作出(2021)粤0114强清3-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花协房地产清算组,负责开展强制清算工作。

鉴于清算组的相关基础工作已准备妥当,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规定,清算组将于20219910:00现场接管你公司。为确保依法、顺利、高效完成接管工作,清算组特通知你公司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员,整理汇总如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证照原件;

2.公司全部印章,并准备印章清单及样式;

3.公司最新章程;

4.公司自成立以来至今的账册等财务资料、财务账册、工商档案原件;

5.公司银行账户、密码器等资料。明确截至2021323日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存款账户是否存在被查封、被强制执行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若存在,请提供相应清单、产品类型、账户信息及账户金额等;

6.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不动产的情况。包括土地使用权权及房屋等不动产的清单、权证,及不动产出租、抵押、查封情况或进入执行程序等情况;

7.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的情况。包括各类动产的类别、名称、数量、是否存在出租、质押或抵押、是否存在被查封的信息等。如有车辆,需提供车辆有关所有权证、行驶证等证照原件;

8.存货情况。包括存货类别、存货名称及存货数量、是否存在抵押、质押、被司法查封等情况;

9.办公设备清单。包括类别、名称、数量等;

10.员工资料。包括员工姓名、入职时间、工作年限、是否欠付职工资、欠付金额等及相应的劳动合同;

11.公司目前仍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情况。包括合同相对方、合同类型、合同概括内容、合同履行情况等的清单及相应的合同原件;

12.涉诉材料。包括涉诉情况清单。该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原告、案由、受理法院、案情简介、开庭情况、判决情况、执行情况。若涉及仲裁,需提供仲裁的申请人、案由、受理的仲裁机构、案情简介、仲裁开庭情况、裁判情况及执行情况。同时提供相应的诉讼材料文件原件;

13.其他需向清算组移交的资料。

请公司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尽快整理汇总上述材料,届时配合清算组做好接管及后续的强制清算工作。

为保障后续强制清算工作的顺利推进,清算组特发布已向花都区法院备案的如下附件《广州市花都区花协房地产开发公司强制清算期间证照使用管理办法》、《广州市花都区花协房地产开发公司强制清算期间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广州市花都区花协房地产开发公司强制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办法》。在强制清算期间,请公司严格遵守清算组发布的各项规定。如因违反附件规定,给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等造成损失的,清算组将依法报请花都区法院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清算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等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花协房地产开发公司清算组

202189

附件

花协房地产-接管公司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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