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2-03-29 公 开 人:浙江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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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05-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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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2022)浙0783破11号

院于2022324日裁定受理浙江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325日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债权人应于202255日前向浙江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债权证明材料。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的,重整程序不再重复申报。浙江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场申报须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现场申报时间,现场申报地点: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关山路1号,联系人:王漳,15067857679。线上申报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滨润大厦悦开工中心15楼,收件人:王漳,15067857679。纸质申报材料需一式两份提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1278695390@qq.com邮箱。如需电子版债权申报模板,也可通过联系上述邮箱获取。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57900分在东阳市人民法院第21审判庭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56号)采取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参会的债权人,管理人将在会前对其发送参会须知(包括登录平台、账户和密码等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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