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补充分配公告

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补充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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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补充分配公告

 

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全体债权人: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1220日裁定受理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称“武钢实业建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1)鄂0107破申61号】,并于202237日以【(2022)鄂01077号】《决定书》指定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担任武钢实业建安公司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由第一次债权人表决通过,并于2023921日由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2022)鄂01077号之三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2023年10月24日,管理人已进行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其中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45%。2024年5月30日,管理人进行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其中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31%,第一次及第二次清偿率合计为76%

管理人前期已预留待定债权的分配额,现管理人对原待定普通债权审核完毕,且经债权人、债务人核查无异议,经管理人申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5月19日出具(2022)鄂0107破7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武汉东方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无争议债权为1092753.00、陈元奇无争议债权为275528.85元

一、参与分配的债权

针对青山法院裁定确认的上述两笔无争议债权,管理人按照第一次及第二次分配合计清偿率76%进行清偿,并于2025725实施。

二、分配方式及分配金额

本次分配以货币形式方式参与分配,参与分配的普通债权为2户,无争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68281.85元,清偿率为76%,实际分配金额1039894.21元。(具体详见《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破产财产分配表》)。

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若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完成转账的,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管理人将提存的分配额追加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

 

附:《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破产财产分配表》

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

无争议债权
金额(元)

债权性质

债权分配
金额(元)

备注

1

武汉东方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92753.00

普通债权

830492.28

2

陈元奇

275528.85

普通债权

209401.93

合计

1368281.85

 

1039894.21

 

 

 


附件

(实业建安)补充分配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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