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工监(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中农工监(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5-05-26 公 开 人:中农工监(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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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工监(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2025中农工监破管字第019

中农工监(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5519日采取现场+线上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4人,应到会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1234263.69实际参会债权人共计4人,占应到会债权人数比例为100%,到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共计1234263.69元,占应到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比例为100%。

本次会议表决了四项事项分别是由管理人制作的《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及议事规则方案》。

截至202552318(本次表决截止时间),经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一、《财产管理方案》:

同意《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4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00%,同意的债权金额为1234263.6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

二、《财产变价方案》:

同意《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4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00%,同意的债权金额为1234263.6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

三、《财产分配方案》:

同意《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4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00%,同意的债权金额为1234263.6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

四、《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及议事规则方案》:

同意《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及议事规则方案》的债权人4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00%,同意的债权金额为1234263.6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议就上述议题作出决议如下:

1.通过《财产管理方案》;

2.通过《财产变价方案》;

3.通过《财产分配方案》;

4.通过《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及议事规则方案》。

债权人如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公告。

 

中农工监(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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