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绿院子至真幼儿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绿院子至真幼儿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10-21 公 开 人:佛山市禅城区绿院子至真幼儿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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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绿院子至真幼儿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绿院子至真幼儿园有限公司(下称:至真幼儿园)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樊晓萍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称:禅城法院)申请对至真幼儿园进行破产清算。

禅城法院于2024年6月14日作出(2024)粤0604破申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至真幼儿园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6月20日作出(2024)粤0604破申30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为至真幼儿园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至真幼儿园在册职工0名,截至2024年10月21日,至真幼儿园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21,708.77元(详见《佛山市禅城区绿院子至真幼儿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11月5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绿院子至真幼儿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1.《佛山市禅城区绿院子至真幼儿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3927737597、13302809226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九鼎金融中心2222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

至真幼儿园-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盖章版)2024102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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