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银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预重整意向投资人/产业运营方招募公告

咸阳银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预重整意向投资人/产业运营方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7 公 开 人:咸阳银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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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魏艳 联系方式: 13319186198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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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115日决定受理咸阳银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公司)预重整,并指定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为维护银泰公司的运营与资产价值,临时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或产业运营方,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银泰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银泰公司成立于200161日,在咸阳市秦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0727367516C,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地位于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10号,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商业管理。

(二)主要资产

银泰公司主要资产为名下位于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路10号的商业房产62套,面积合计36788.42平方米。

二、项目优势

项目位于咸阳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街区,位置优势显著,交通便利;目前商业用房全部处于出租状态,业态多样,商业氛围浓厚;商场目前为正常经营状态,租金收益稳定,目前每年可收取租金约5800万元。现诚邀具备资金实力或商业管理行业经验丰富的机构参与合作。

、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公司治理结构应较为完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履约能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重整所需资金,有充足资金支持公司重整后的项目运营。

3.意向投资人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在商业管理及招商领域具有较强能力和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13的条件。联合体组成以后,各成员单位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应当明确牵头方成员,各成员单位应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方案。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名邮箱:weijinweiyan@163.com线上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需向临时管理人邮箱发送拟提交材料的扫描版并邮寄相应纸质材料。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魏律师 13319186198

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3802室。

3.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41018止。

(二)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1.投资意向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委托代理人或授权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2)单位简介(含主体资格、工商变更、股权结构等);

3)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收入、利润等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重资金来源说明等;

4)近期运营状况介绍,包括管理团队、主要业务、资产负债、近期和远期经营规划等;

5)符合上述第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6)获得的荣誉或行业资质;

7)如为联合体参与投资,还需提交书面说明书,说明书应明确具体的牵头方成员、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还应有各成员单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

8)银泰公司运营方案等。

2.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或授权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资金证明、财务及资金状况证明材料;

6)同行业经营经验、荣誉证书等。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交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尽职调查及交纳保密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并经临时管理人审查合格后十日内向临时管理人交纳保密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100万元(一次性缴纳)。临时管理人确认收到保密保证金后将通知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安排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时间自签订保密协议时起不超过20日,未按规定缴纳保密保证金的,临时管理人不安排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主要为保障意向投资人履行对银泰公司的商业信息及重整信息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成为预重整投资人后,该保证金将转换为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临时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保证金(无息):第一,未能成为预重整投资人或书面通知临时管理人退出参与银泰公司的重整投资;第二,意向投资人未违反保密义务并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三,交还获取的金陵公司的保密资料。

(四)提交重整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10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方案应当符合银泰公司重整要求具体要求由临时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后书面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为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提交预重整方案后,临时管理人将组织磋商谈判。

2.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预重整投资人后,临时管理人将与预重整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投资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承诺投资现金总额的10%)后,符合条件时依法申请转换重整程序。如未能转换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临时管理人无息退还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

3.如出现影响银泰公司预重整、重整的重大事项或咸阳中院提出要求,临时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等不利后果。

4.本案债权人可报名参与本次预重整招募。

六、特别声明

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临时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约或约邀请,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依据。银泰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状态、债权债务等以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咸阳银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咸阳银泰预重整招募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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