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亿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关于申报税费、社保费等债权的函

东莞市亿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关于申报税费、社保费等债权的函

公开时间:2020-09-11 公 开 人: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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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关于申报税款、社保费用、行政规费、

 

滞纳金债权的函

 

( 2020 )1972 4

 

 

 

东莞海关、东莞市税务局、东莞市社保局、东莞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

本院根据东莞市大朗鸿鹏毛织厂的申请于 2019 12

24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亿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

案,并已于 2020 7 1 日指定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担任 东莞市亿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关于东莞市亿富 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财产将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接管。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税款、社保费用、行政规费、滞纳金等债权)。

特此函告

(后附联系方式)

:

本院联系人:

审判员莫沛林,联系方式: 0769-89889622

书记员邓文君,联系方式: 0769-89889279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  158 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附件

(2020)粤1972破4号申报税费、社保费等公告--亿富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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