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13 公 开 人:湛江市云广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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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受理上海建珀投资管理中心对湛江市云广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院于2024年8月30日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为湛江市云广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郭敏为管理人负责人。湛江市云广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10月20日前,向管理人(联系人:田雅雯、夏铭霞;电话:13535858003、1382712965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楼)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湛江市云广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湛江市云广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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