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5 公 开 人: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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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2024)豫13破申1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李群福对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2日作出(2024)豫13破申11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贵院审理。贵院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2025)豫1381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润雨服装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管理人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1.截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对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二、债权申报期限

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20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请债权人于上述截止日前申报债权,以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影响债权的认定及受偿,给债权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债权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在邮寄单注明“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建议选择EMS方式邮寄,邮费由寄件人承担),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通知债权人在指定时间于指定场地核实证据原件。债权人未能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导致管理人无法核实的,申报的债权管理人不予确认。

债权申报地址及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1: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湍河街道南二环唐庄西隔壁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院内

地址2: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开源大道与金山路交叉口金尚大厦九楼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1:李庆贺,联系电话18639627922

联系人2:张坤,联系电话139396182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管理人不接受债权人以口头、电话等非书面形式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事项。

四、债权人应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

(一)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债权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2.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他人申报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二)填报文件

1.《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3)

请债权人务必如实并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债权人未书面告知变更送达地址的,以其确认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因债权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管理人,导致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时,直接送达的,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附件5)。

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虚假申报债权法律风险告知书》和《诚信申报承诺书》的内容,并加盖申报人公章或申报人本人签字、捺手印。

3.《债权申报表》(见附件6)

(1)《债权申报表》中填写债权申报人的基本信息、申报债权金额、是否存在担保以及诉讼、仲裁、保全、执行等情况。

(2)同一债权人申报多笔债权的,请分别填写多张债权申报表及证据目录。

(3)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债权人按照管理人提供的制式文本申报债权的前提下,可另行附页向管理人提交申报内容的具体说明、解释等。

4.《债权申报书》(见附件7)

请在《债权申报书》中具体写明债权构成,利息计算方法及过程,债权性质、债权形成原因及经过等情况。同一债权人申报多笔债权的,请分别填写多份债权申报书,并与债权申报登记表中记载信息对应且保持一致。

(四)证明债权成立及其数额的材料

债权人根据提交证据情况填写《证据目录》(见附件8);同一债权人申报多笔债权的,请分别提交证据目录扫描件。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合同书、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债权关系的原始材料及票据、划账单、对账单、汇款单、提货单、转账凭证、银行流水等原始履行凭证的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以及相关的抵、质押登记证明等的复印件

3.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文件(包括已审理完毕或正在审理过程中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保全裁定、生效判决、裁决、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4.申报人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判令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用,申报人未申请法院退还预缴诉讼费用而向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申报诉讼费用债权的,须签署《关于诉讼费用的承诺函》(见附件9)并提交原件扫描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债权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抵债协议等。如偿债、抵债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复印件。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利息计算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即2024年12月17日(不含当日)。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等分开计算,并提交利息计算表的原件。

(五)银行账户确认书

请债权人务必如实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并准确填写《银行账户确认书》(见附件10),所填银行账户为破产财产分配阶段指定收款账户。

(六)债权申报的其他相关事项

1.债权人提交的资料纸张应统一为A4型复印纸。

2.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债权人为个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3.债权人根据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填写并勾选《债权申报文件清单》(见附件11)。

五、其他事项

(一)本债权申报指引未列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二)债权人可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信息公开页面下载本债权申报通知及债权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根据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18〕17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管理人提示各债权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诚信申报债权。


特此通知


河南润雨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送达地址确认书;

4.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

5.诚信申报承诺书;

6.债权申报表;

7.债权申报书;

8.证据目录;

9.关于诉讼费用的承诺函;

10.银行账户确认书;

1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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