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出资通知书

催缴出资通知书

公开时间:45分钟前 公 开 人:西安摩凯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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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出资通知书        

西安摩凯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周朋飞、翟冬冬、张二利、李缠红、谢旭红:

2026年4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2026)陕01破申29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安摩凯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23日作(2026)陕01破247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三联重整清算管理有限公司为西安摩凯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取的工商详档显示:西安摩凯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3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谢旭红,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灞桥区新寺路1号(硅酸盐厂),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汽车配件、酒店用品、百货、服装的销售;商业市场的开发及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安摩凯商贸有限公司股东系周朋飞、翟冬冬、张二利、李缠红和谢旭红。股东出资情况如下:(1)股东周朋飞,认缴出资4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时间:2046年2月1日,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比例为20%;(2)股东翟冬冬,认缴出资4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时间:2046年2月1日,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比例为20%;(3)股东张二利,认缴出资4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时间:2046年2月1日,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比例为20%;(4)股东李缠红,认缴出资4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时间:2046年2月1日,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比例为20%;(5)股东谢旭红,认缴出资4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时间:2046年2月1日,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比例为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之规定,管理人通知如下:

1.西安摩凯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周朋飞、翟冬冬、张二利、李缠红、谢旭红,请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及时联系破产管理人,将未实缴的出资额汇入管理人相关账户;

2.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管理人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等,以追缴您的出资,并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您对本通知中的出资金额、期限或者其他事项有异议,请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在七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您的异议进行核实,并在必要时与您沟通协商。

特此通知。


西安摩凯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联系人:李欢、上官文欣

联系方式:18109246167、1862860715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金桥国际C座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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