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职工债权公示

第五批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6-03-28 公 开 人: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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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已于2026年3月20日将债务人的第四批职工债权(涉及提成奖金及报销)依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管理人未收到任何债权异议,视为各位债权人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第四批职工债权公示后,有4名员工向管理人提交材料主张欠付的报销款。管理人经核查确认了4笔职工债权(涉及报销款),总金额为65,010.00元,详见附件《上海太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批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上述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债权人如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附相关证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第五批).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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