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接管及法律责任的告知函

关于公司接管及法律责任的告知函

公开时间:7小时前 公 开 人:北京蒂恩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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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接管及法律责任的告知函

北京蒂恩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产、资料的直接保管人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6630日作出(2026)京01破申6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蒂恩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蒂恩医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713日作出(2026)京0130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蒂恩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破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等规定,管理人在清算期间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接管蒂恩医疗公司、调查蒂恩医疗公司的财产状况等职权。蒂恩医疗公司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在北京一中院受理破产申请日后,蒂恩医疗公司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向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清偿无效。同时,你方负有配合管理人工作,妥善保管并移交蒂恩医疗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以及如实回答管理人及法院询问等义务,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此,管理人特向你方函告:

一、请妥善保管并于收到本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移交你方占有和管理的蒂恩医疗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前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各类资质证书、章程;涉及股权变动的各类文件资料、各类决议、会议记录、管理系统授权密码等资料。

2.各类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银行印鉴、各分支机构用章等。

3.各类财务资料,包括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税务文件、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以及审计材料等。

4.现金、银行存款、对外享有的债权、有价证券、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财产及相关凭证。

5.各类合同、协议;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凭证。

6.有关蒂恩医疗公司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及其他法律程序的材料。

7.人事档案(员工名册及相关劳动合同等)以及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8.蒂恩医疗公司的其他重要资料。

二、请你方于收到本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接受管理人的访谈或书面回复,如实陈述你方所掌握的蒂恩医疗公司的基本情况。该等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的印章、证照、账簿、文书等资料目前是否为你方占有及管理,是否完整。

2.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不动产、现金或银行存款、证券、知识产权等)及主要资产的存放地点,并提供相应的资产清单。

3.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设立后的经营情况,以及是否曾受行政处罚等的相关情况。

4.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的出资是否已经全部实缴,有无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以及所有股东或出资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5.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其他经营场所的地址,目前是否仍在营业中。

6.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是否设有分支机构及该等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

7.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

8.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的负债状况,并提供债务清单及相关凭证。

9.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并提供债权清单及相关凭证。

10.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有无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具体情况。

11.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以下情况: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12.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有无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该等清偿行为是否使蒂恩医疗公司受益。

13.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是否存在以下情况: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14.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变相侵占蒂恩医疗公司的财产等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蒂恩医疗公司及其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15.请告知你方与蒂恩医疗公司之间是否互相持有对方的任何财产,是否存在未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16.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的人员情况(含在职、离退休、劳务派遣等),以及工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情况。

17.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是否存在欠缴税费等情况。

18.请告知蒂恩医疗公司是否有未结的诉讼、仲裁,或正在进行的其他法律程序。

19.其他有关蒂恩医疗公司的相关信息。

三、请你方积极配合管理人各项清算工作。禁止任何未经管理人同意的处分、隐匿、转移蒂恩医疗公司财产,偿还债务、放弃债权,以蒂恩医疗公司名义交易,以及虚构债务等损害蒂恩医疗公司及其债权人的行为。

四、自本案受理裁定书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蒂恩医疗公司的有关人员(指法定代表人,经法院决定可以包括蒂恩医疗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1.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2.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3.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移交,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并回复书面情况说明,

逾期拒绝提供上述说明或拒不移交相关资料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北京一中院定于202699日下午15时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蒂恩医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准时参加。请贵方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债权人会议事宜。

如对本案接管和其他事宜有任何问题的,请随时联系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孙浩

联系电话:010855377221867865392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18

电子邮箱:sunh@junhe.com

北京蒂恩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721

附件

(2026)京01破306号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2: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4:债务人有关人员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docx 下载
(2026)京01破申634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附件3:交接清单.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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