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11 公 开 人:广州金股企业清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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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告

(2025)粤1204破1号

 

本院于2025年12月15日裁定受理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选定广州金股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为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12日前向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李开武、熊能能,联系电话:13678986607、17701581993,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西座805室)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3月19日上午10:0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会操作方式,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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