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财产分配(第一次)

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财产分配(第一次)

公开时间:2025-01-24 公 开 人: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420次
  • 打印

截止目前,安电房开破产清算案件情况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情况

安电房开可供债权人分配的破产财产共计22172832.57元,另有应退税款待税务部门核实确定退税金额。

二、债权确认情况

(一)贵院裁定确认债权9笔,金额共计336512212.5元,其中:继续履行合同债权8笔,金额210675元;普通债权1笔,金额336301537.50元;

(二)经公示无异议职工债权193569.9元;

(三)暂缓确认债权2笔,申报金额7404345.71元,其中1笔申报金额6476347.18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657089.13元(其中:优先债权359059.13元,普通债权298030元),目前该笔债权正在核查中。

三、其他

由于税务部门应退安电房开税款金额迟迟不能确定,暂缓确认债权因需协调处理相关事项暂无法确认,目前不能确定债权最终清偿比例和金额,并进行破产财产全面分配。

   根据上述案件情况,管理人认为安电房开破产财产具备根据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批次进行分配的条件,因此,为及时清偿债权,维护债权人利益,根据《企业破产法》、安电房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编制了《贵州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细则(一)》,在报经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复认可后,对安电房开15544844.90元的货币资金进行第一次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法院批复.pdf 下载
破产财产分配细则(一).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