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泰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告

北海泰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7 公 开 人:北海泰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06次
  • 打印

因北海泰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昊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现有财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7日裁定受理泰昊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1月12日指定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担任泰昊公司管理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6日裁定批准泰昊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泰昊公司重整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广西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相关规定,经法院同意,为尽快开展泰昊公司开发建设的“外海云筑”项目续建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外海云筑项目续建工程施工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土地情况。泰昊公司名下财产主要有通过出让方式获得位于北海市金海岸大道以北、西藏路以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泰昊公司在北海市开发的外海云筑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用地),面积合计3520.1平方米。在建有“外海云筑”项目,规划面积3520.1平方米,建筑面积9785.34平方米,已取得预售证【北审批建〔2020〕52号,发证时间2020年6月24日】。

2.目前施工情况。“外海云筑”项目规划户数110户,建筑密度19.6%,绿化率30.5%,容积率1.99,停车位43个,不计容建筑面积2794.1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285.88平方米,架空层508.27平方米。目前项目消防地上部分已经完成90%左右,地下部分已经完成60%左右;水电已经完成一户一表入户工作;人防部分已经施工完成80%左右;电梯共有4台,2台13层的电梯已经完成安装,2台12层的电梯目前尚未安装。

二、施工内容及周期

(一)施工内容

1.施工内容包括外海云筑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消防暖通、市政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燃气工程、三网入户、园林绿化及道路和小区室外配套等工程,按规划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施工;

2.本项目所需的自来水、供电、通讯网络、燃气、消防设备及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3.按相关部门要求验收合格,达到规划交付条件;如在验收过程中因整改、返工等情况导致工程量增加,由施工方另行拟定预算。

特别说明:因是否继续履行《电梯订货合同》事项正在泰昊公司债委会进行审议,审议的结果将决定电梯采购的款项(不含电梯安装费用)是否属于施工的范围,报价单位的报价应不包含2台12层电梯的报价;如最终确定不履行《电梯订货合同》,则在实际履行施工合同时直接增加2台12层电梯的采购价格9.225万元(不含电梯安装费用)。

(二)施工周期

自管理人通知中选并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七日内,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进场施工;进场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如在验收过程中因有关部门要求整改、返工除外)并得到监理单位的确认及重整投资人、管理人的认可。

无正当、客观理由,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逾期未完工的,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超过30日,管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给泰昊公司造成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损失。

(三)工程款支付

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按照参选单位所提交的续建方案和施工节点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经过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监理单位确认全部完工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续建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完成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续建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

(四)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规划、设计要求,通过竣工验收。

(五)其他要求

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向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海云筑项目的复工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限制投标价格

根据管理人聘请的造价机构广西鑫之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海云筑项目剩余工程量进行的造价预算,外海云筑项目剩余工程量预算价为人民币5,855,446.10元;参选单位应当在不高于预算价的范围内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报价无效。

四、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且合格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参选单位需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机构信息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为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3.参选单位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4.参选单位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续建,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质量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一)在报名期限内,参选单位应向管理人提供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选单位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外海云筑项目开展续建的决议文件复印件。

3.附件1参与报价的负责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人入选“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入库手续等证明材料;

5.报价人资质、施工能力等证明资料;

6.明确的续建方案和施工节点,如施工总周期超过三个月视为报名无效。

7.报价函,如价格高于管理人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预算价,视为无效。

(二)报名保证金

参选单位应当于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未缴纳报名保证金视为未报名;因泰昊公司尚欠原施工方工程款,如原施工方报名,则无需缴纳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如产生违约责任等直接在债权清偿款中扣除。

报名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以下账户:

户名:北海泰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城郊支行

账号:20708701040017327

参选单位被选中作为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外海云筑项目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后退还。

如参选单位未被选中作为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名保证金于管理人公布招募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

如参选单位被选中作为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于管理人通知的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施工协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没有签订协议,管理人有权直接没收报名保证金、保证金归入泰昊公司破产财产;如参选单位签订协议后在管理人通知的期限内未进场施工的,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进场的,管理人有权直接解除协议并没收报名保证金、保证金归入泰昊公司破产财产。

六、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定

1.如仅有一家参选单位报名,且参选单位所提交的材料均符合前述要求,则管理人报请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直接选中该参选单位作为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

2.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参选单位报名,且参选单位所提交的材料均符合前述要求,为了降低续建费用,由管理人组织现场竞价,泰昊公司债委会对现场竞价进行监督,并将竞价情况报请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选定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

3.如原施工单位参选,对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由原施工方继续施工。

七、递交报价函时间、地点

2025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函及有关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27层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报价文件中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等资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与报价的负责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人入选“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入库手续等证明材料;

5.报价人资质、施工能力等证明资料;

6.《报价函》。

以上文件应按顺序整理并密封,提交正本壹份,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密封章。

八、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律师;

电话:18587606613;邮编:530000;

邮箱:heyiyi@wanyimail.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27层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九、其他须知

有兴趣参与本次询价的机构,请按照本函规定要求和时限以书面方式递交报价材料。

本公告中所列泰昊公司的基本情况,供意向中介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

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谢谢合作!

北海泰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7日 

 

附件

北海泰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续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